浙路通数字公路基础底座建设项目-补遗书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12-26

内容:

1、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2019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一个系统建设服务类似项目。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协议书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以上所有相关内容一致修改为:“2019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一个系统建设服务类似项目。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协议书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浙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