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交发集团所属温州市自然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五溪村地块四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11-04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26日开始自由报价,2024年11月26日10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二、承租人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经营范围需包含公路(市政)管理与养护,并且实缴注册资本需达到500万元(含)以上;
  (二)法人代表及控制(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三)意向承租方需提供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方;
  (四)被法院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公告公示期内《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一)竞买保证金: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 )。
  (二)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并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移交手续,租期自《租赁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计算。
  (三)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第四年开始,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上涨2%,每期租金均在上一期期满前30天内付清。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取整数)。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一)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网络动态报价式交易确定竞得人。
  (三)承租人应当按照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其他能证明不动产权权属的资料)载明的用途合理使用不动产。意向承租人可以就证照办理等事项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后再参与报价。如承租人无法办理合法经营所需证件,将视为不具备承租人资格与条件,出租人有权采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或者解除双方已经签署的租赁合同等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四)该标的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五)业态用途:混凝土(沥青)拌合站等公路(市政)养护工区
  (六)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则信息披露终结。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2024年11月5日9时起至2024年11月25日17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406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528852
  温州市自然资源开发投资公司咨询电话:15857732770
  温州市自然资源开发投资公司纪检监察电话:0577-88085588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市自然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