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苍南至泰顺高速公路预制混凝土梁板构件采购标段大安梁厂钢结构工程施工招标第1号补遗书
作者:卓章津
来源:浙江瓯越交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4-05-29
至所有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鉴此,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s://www.wzjfjt.cn/)上发布第1号补遗书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投标人应自行察看。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浙江瓯越交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市远景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9日
第1号补遗书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1.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工程名称为“苍南至泰顺高速公路预制混凝土梁板构件采购标段”,而招标文件中工程名称为“苍南至泰顺高速公路预制混凝土梁板构件采购标段大安梁厂钢结构工程”,两处工程名称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招标文件为准。
2.授权委托代理人是否需要提供社保证明?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吊车梁不计入,牛腿是否要计入,钢筋棚中无牛腿节点?
回复:牛腿工程量已计入招标清单。
4.钢筋棚中楼梯是否要计入,图中无楼梯详图?
回复:钢筋棚的楼梯无详图,按合同约定另行计量。
5.钢筋棚中平台梁及夹层梁无连接节点?
回复:平台梁和夹层梁的连接节点无详图,按合同约定另行计量。
6.钢平台中的栏杆是否计入?
回复:钢平台的栏杆无详图,按合同约定另行计量。
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17页2.2.2款“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公告形式发布至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wzjfjt.cn/),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现修改为“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公告形式发布至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wzjfjt.cn/),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招标文件第17页2.3.1款“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以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以公告形式发布至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wzjfjt.cn/)。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现修改为“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以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以公告形式发布至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wzjfjt.cn/)。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原定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5月30日下午17:00顺延至2024年6 月3日上午9:30;原定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09时30分顺延至2024年6月3日09时30分;原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2024年5月30日下午17:00顺延至2024年6月3日上午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