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阁巷段及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二期不动产权登记发证代理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卓章津 来源: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时间:2023-02-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阁巷段及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二期(下称“本项目”)的项目业主为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不动产权登记发证代理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wzjtjt.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浙江省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阁巷段北起温州市瓯江口新区(K279+698),止于阁巷(K318+355),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二期工程、温州绕西南高速公路相接。线路途经温州市4个县(区/市)的11个镇(街道)的116个行政村和24宗国有权属单位。线路总长46.342Km(主线38.644Km、连接线7.698Km),该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总面积约3450亩,涉及房屋拆迁面积约27000平方米,涉及各类管线迁移约70条。
 (2)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二期起点为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一期终点的北白象枢纽,终点位于乐清市黄华镇,与甬台温复线相接,全长17.4公里(主线13.4公里,连接线4.0公里)途经乐清市北白象镇约14个行政村、柳市镇约21个行政村及16宗国有权属单位。该项目建设用地批准总面积约1620亩,涉及房屋拆迁面积约88510平方米,涉及坟墓迁移约790穴,涉及各类管线迁移约154条。
  2.2招标范围:
  不动产测绘,不动产权属调查,原产权证注销、变更,不动产权籍数据库制作及入库, 代理不动产权登记发证,编制不动产登记与竣工复测比较图等。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
 (1)不动产测绘:地形测量、宗地图编绘、面积计算汇总、不动产测绘报告编制;
 (2)不动产权属调查:权属调查、绘制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草图和四至相邻权属确认盖章、不动产权籍成果报告编制;
 (3)原产权证注销、变更:协助业主单位办理宗地内涉及的原产权证注销、变更手续;
 (4)不动产权籍数据库制作及入库; 
 (5)代理不动产权登记发证:沟通协调4个县市区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具体发证事宜、收集汇总资料、窗口进件、代缴工本费、领取不动产证书等工作内容;
 (6)编制不动产登记与竣工复测比较图:该图件能够详细的反映项目发证范围与项目竣工范围的差异及反映出已发证范围内的各功能区块用地情况、构筑物情况和标识出各构造物的边界范围、数量、面积等要素。
  2.3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之日止。
时间要求:约4个月,乙方在甲方提供不动产登记发证相关资料(包括宗地草图和四至相邻权属确认盖章及宗地内涉及的原产权证注销、变更手续)后4个月内完成所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省级及以上资质管理单位颁发的测绘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包含:地形测量和不动产测绘)和省级及以上资质管理单位颁发的不动产调查登记代理丙级及以上注册登记证书。
 (3)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不动产测绘或不动产登记代理业务的业绩。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具体以开标当天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为准),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执行完结需提供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3年2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工作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温州市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购领招标文件。进入大楼时必须佩戴口罩、出示温州防疫码(须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购领时携带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7日14时30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国际商务楼二楼开标室)。
  5.2 招标人定于2023年3月7日14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受疫情影响,开标时,投标人指派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后即行离开;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须指派代表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在开标评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无法联系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wzjtjt.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街道滨海六道488号
  邮  编:325000
  联系人:虞先生
  电  话:0577-85850007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
  邮  编:325000
  联系人:饶先生
  电  话:0577-88895785、15988783447
  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85559092
 
 
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