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交发集团所属温州瓯江口大桥有限公司关于 25T吊车(重)项目(自主)的采购公告

作者: 来源:瓯江口大桥公司 时间:2023-01-04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温州鑫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瓯江口大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25T吊车(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WGSS-JFJT-Z-2022052-1(重)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内容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25T吊车(重)

 1

 83

温州瓯江口大桥有限公司25T吊车(重)采购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并通过招标人最终验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3、投标人须是所投车辆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唯一项目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截标之前(09: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获取采购文件均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zhejiang.gov.cn)进行注册并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供应商将“政采云”平台报名成功后的界面截图(内容包含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添写联系人、联系方式后发送电子邮件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2)现场报名/邮寄报名

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送(邮寄)至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88号世界温州人家园1-903(温州鑫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完成报名。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4.1报名登记表;

4.2投标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

4.3投标人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4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月31日 14:30  (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88号世界温州人家园1-903

2.开标时间:20231月31日 14: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88号世界温州人家园1-903

七、投标保证金

1.人民币捌仟叁佰元整(¥8300.00元)。(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形式缴纳并到帐,汇出账号须为投标供应商银行帐户)

开户名:政采云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号:190001010400276210000003726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1月31日 14:30

2. 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八、其他

1.本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3.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4.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5.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88号世界温州人家园1-903(温州鑫正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8006885097。

7.根据疫情防控需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遵守以下要求,否则不得参与项目投标:

1)投标人代表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出示温州防疫码,且必须显示绿码。如投标人代表的温州防疫码无法正常展示的,视同非绿码。

2)凡来自有报告核酸阳性病例所在地及中高风险所在设区市或县(市、区)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代表。

3)投标人代表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只允许投标供应商委派1名投标人代表参与本项目投标。

5)如投标人不选择现场递交标书,允许其邮寄投标文件,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下午17:30)前邮寄到采购代理公司。各投标人务必充分考虑邮寄可能存在的延迟送达、包装破损、资料遗失等一系列意外情形。投标文件寄出后请尽快告之代理机构吴先生15058782669。代理机构会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确认所有收到的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是否符合要求等,并于开标时间统一对符合要求的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场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标、评标过程,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州瓯江口大桥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洞头区灵昆街道灵昆收费站温州瓯江口大桥有限公司

联系人:尤先生

联系电话:0577-8551582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鑫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88号世界温州人家园1-903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5058782669,0577-88123188

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方式:0577-88085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