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温州文青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办公用房整体装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作者:卓章津
来源:温州文青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文青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办公用房整体装修工程(EPC总承包)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温州文青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其中财政资金0.0万元,自筹资金109.675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徐村、吴岭村委会综合楼。
2.2 建设规模:办公楼共五层,总建筑面积约1595平方米,装修内容包括地面、墙面、门窗及套、窗帘、天花板、水电管线、灯具、弱电管线、顶楼雨棚(晾衣架)等。
2.3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直至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及保修期的技术服务和保修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施工图建筑安装工程费编制、竣工验收、资料存档备案、质量保修、结算编制等,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的企业,或由具备①和②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具备③资质的企业;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3 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3.5 其他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 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联合体成员方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丙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②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包能力。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相互兼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12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温州市远景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1幢2202室)持单位介绍信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13日14时30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国际商务楼二楼开标室)。
5.2 招标人定于2023年1月13日14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受疫情影响,开标时,投标人指派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后即行离开;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须指派代表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在开标评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无法联系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wzjfjt.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文青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街道滨海六道488号
邮 编:325000
联系人:虞先生
电 话:0577-85850007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远景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1幢2202室
邮 编:325000
联系人:李女士、胡先生
电 话:0577-86725882、13587555897
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85559092
温州文青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温州市远景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