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至阁巷段、温州瑞安至苍南段以及温州南塘至黄华段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卓章津
来源: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时间:2022-12-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至阁巷段、温州瑞安至苍南段以及温州南塘至黄华段工程(下称“本项目”)的项目业主为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wzjtjt.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1)浙江省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阁巷段工程起于温州市龙湾区,接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黄华至灵昆段终点,主线全长约38.7公里,其中连续高架桥37475.9米/2座,中桥39/1座,设互通立交4处,设管理分中心1处,服务区1处(与瑞安东互通合建),养护工区2处,大桥管理站1处、匝道收费站7处,以及交通安全、服务等设施;同步建设瑞安东互通连接线约4.9公里。概算为1403289.75万元,建设项目总费用约为106.09亿元。
(2)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起于瑞安阁巷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与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交叉的阁巷枢纽,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至阁巷段终点相接,经平阳县,跨越鳌江至苍南县,终于浙闽交界的苍南岱岭南山尖隧道,与沙埕湾海通道工程(福建省沈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相接;主线全长56.868公里,其中特大桥23.235公里/5座,大桥5.462公里/8座,中小桥0.606公里/10座;特长隧道14.238 公里/3座,长隧道3.572公里/1.5座(南山尖隧道浙江境内按0.5 座计);互通立交5处,预留互通1处;设管理分中心1处,服务区1处(与互通合建),停车区1处(与互通合建),养护工区1处、主线收费站1处和匝道收费站5处,以及交通安全、服务等设施;同步建设鳌江互通连接线5.582公里。概算为1565813.38万元,建设项目总费用约为121.39亿元。
(3)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南塘至黄华段工程起于乐清市南塘镇,接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终点南塘枢纽,南塘枢纽至乐清互通与甬台温高速(G15)共线,采用老路拓宽,从乐清互通开始采用新线,经田垟村、翁垟镇,终于黄华镇北,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黄华至灵昆段工程的起点连接。主线全长约30.9公里,其中老路拓宽约23.65公里。全线设互通式立交2处(其中枢纽互通1处)、匝道收费站2处、停车区1处(含大桥超限检查站1处)。设特大桥约14222米/3座、大桥约1508米/6座、分离式立交约990米/5处、中短隧道约1103米/3座。概算为571589.82万元,建设项目总费用约为42.20亿元。
2.2 技术标准
(1)浙江省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阁巷段工程主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其中行车道宽2×3×3.75米,硬路肩宽2×3.0米,土路肩宽2×0.75米,中间带宽3.5米。瑞安东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
(2)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主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高速公路双向六车道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其中行车道宽2×3×3.75米,硬路肩宽2×3.0米,土路肩宽2×0.75米,中间带宽3.5米。鳌江互通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
(3)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南塘至黄华段工程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拓宽段(起点至乐清互通)为双向八车道,路基宽41.0米,其中行车道宽2×4×3.75 米,硬路肩宽2×3.0米,土路肩宽2×0.75米,中间带宽3.5米;新建段(乐清互通至终点)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33.5米,其中行车道宽2×3×3.75米,硬路肩宽2×3.0米,土路肩宽2×0.75米,中间带宽3.5米。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12.0米。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涵洞及路基1/100。拓宽段老路部分采用原工程技术标准。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至阁巷段、温州瑞安至苍南段以及温州南塘至黄华段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服务及配合招标人办理竣工决算审计工作,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4 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个项目所有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并通过批复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自2017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条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造价咨询工作。
(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且有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公路甲级造价人员证书;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时间以法院判决日期为准,投标人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2年12月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工作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温州市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购领招标文件。进入大楼时必须佩戴口罩、出示温州防疫码(须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购领时携带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国际商务楼二楼开标室)。
5.2 招标人定于2022年12月26日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受疫情影响,开标时,投标人指派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后即行离开;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须指派代表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在开标评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无法联系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wzjtjt.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海街道滨海六道488号
邮 编:325000
联系人:林女士
电 话:0577-88605530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
邮 编:325000
联系人:饶先生
电 话:0577-88895785、15988783447
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85559092
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