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温州市交发集团所属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速公路智慧化运营管理平台系统服务的采购公告
作者:
来源:运营公司
时间:2022-12-08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高速公路智慧化运营管理平台系统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WGSS-JFJT-X-2022058
四、项目名称:高速公路智慧化运营管理平台系统服务
五、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六、预算金额:人民币2200.84万元
七、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高速公路智慧化运营管理平台系统服务 |
1 |
项 |
2200.84 |
高速公路智慧化运营管理平台系统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八、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2、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购领采购文件地址:鉴于目前疫情形势,本项目暂不接受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注意事项:
请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进入“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尽早注册,客服电话:400-881-7190),(操作路径: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后,请将标书购买费汇入代理公司账户(并将缴费截图、可以拷贝的开票信息等资料发代理机构电子邮箱798650229@qq.com,并马上联系采购代理公司审核),标书款汇入账户信息:
单 位 名 称: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温州银行高新区支行771000120190018888
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十一、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3楼收标区 (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
十二、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3楼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
十四、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如投标人为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的,其投标保证金由上级单位统一支付的,须在授权委托书中说明。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同。投标人缴纳报价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户名:政采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账号:190001010400276210000003707
注: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保证金缴款汇总表》为准。
十五、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投诉。
4、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投诉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诉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6、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7、根据温州疫情防控需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严格遵守省市区及属地防疫要求,如有冲突,以标书递交所在地防疫要求为准,否则不得参与项目投标:具体要求如下(不限于):
1)投标人代表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出示温州防疫码,且显示绿码。如投标人代表的温州防疫码无法正常展示的,不能参与此次投标。
2)凡来自有报告核酸阳性病例所在地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代表。
3)其他低风险地区投标人代表若为省外来温、返温人员,在进入开标地点前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 有新的省市区文件按新的文件执行。
十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甬江路100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77-86552052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天玮
联系方式:13867726404、0577-88895781
邮箱:798650229@qq.com
质疑联系人:冯云桑
联系电话:13676781155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85559092
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8日
温州市交发集团所属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速公路智慧化运营管理平台系统服务的征求意见公示
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高速公路智慧化运营管理平台系统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2年12月14日上午11时00分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公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采购代理公司,或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98650229@qq.com,并同时将该原件书面寄至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天玮,联系电话:13867726404、0577-88895781。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本项目采购文件
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