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乌牛互通及连接线涉及110KV及220KV高压电力迁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卓章津
来源: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乌牛互通及连接线涉及110KV及220KV高压电力迁改工程(下称“本项目”)的项目业主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wzjtjt.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乌牛互通及连接线工程为现有高速公路预留互通,拟建互通西距温州北互通8.9公里,东距大桥北互通5.2公里,主线范围为K22+446~K23+465,长1019m,乌牛互通采用A型单喇叭+B型单喇叭互通方案;同步建设互通连接线长约1.72公里,为温乐快速路中的一段,连接线起点定在电力路旁,终点定于乌牛互通A匝道上方。
因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乌牛互通及连接线工程建设影响,现对影响范围内110kV清万大、220kV磐江、220kV磐楠高压电力进行迁改,其中(1)220kV 磐楠 2411 线\磐江 2412 线 17#-23#迁改工程:新建 220kV 架空线路长约 3.3km,其中双回架空线路 1.3km,单回架空线路长约 2.0km。(2)110kV 清万大 1548 线迁改工程:新建 110kV 单回架空线路长约 4.5km。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
(1)220kV 磐楠 2411 线\磐江 2412 线 17#-23#迁改工程环评包括开展输变电工程的生态、电磁、声、水环境及其他影响调查及电磁环境和声环境等监测、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组织评审、配合报批等,最终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批复文件。
(2)110kV 清万大 1548 线迁改工程环评包括开展输变电工程的生态、电磁、声、水环境及其他影响调查及电磁环境和声环境等监测、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组织评审、配合报批等,最终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批复文件。
2.3 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报告编制、通过审查且配合业主取得正式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投标人自2017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个高压1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未体现工作内容,则还须附项目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结果)。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应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 20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温州市远景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1幢2202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1日14时30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国际商务楼二楼开标室)。
5.2 招标人定于2022年11月21日14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受疫情影响,开标时,投标人指派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后即行离开;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须指派代表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在开标评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无法联系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wzjtjt.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商务楼701室
邮 编:325000
联系人:方先生
电 话:0577-86725882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远景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1幢2202室
邮 编:325000
联系人:应女士、胡先生
电 话:13695708850、15867740727
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85559092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远景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