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0(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一期桥梁护栏及过渡段专项提升工程技术咨询招标公告

作者:卓章津 来源: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S10(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一期桥梁护栏及过渡段专项提升工程技术咨询(下称“本项目”)依据温交发[2022]66号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绕城高速公路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受项目业主委托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wzjtjt.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S10(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一期起于鹿城区仰义乡,经永嘉县瓯北镇、乌牛镇,终点至乐清市北白象镇,是连接甬台温、金丽温、诸永等高速公路及104国道、49省道等国省道公路的重要枢纽通道。该工程于2005年6月开工建设,按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为100km/h千米。主线全长26.602km(不包括周岙底隧道及部分连接线),整体砼护栏长度约36公里。
  2.2 技术标准
  现有S10(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一期桥侧组合式桥梁护栏设计依据《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J074-94),采用PL2等级的组合式桥梁护栏。中央分隔带波形梁桥梁护栏设计依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 D 81-2006)。路基段波形梁护栏与桥梁护栏采用多种搭接方式过渡。
  2.3 招标范围
  S10(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一期桥梁护栏及过渡段专项提升工程中的桥侧组合式桥梁护栏、中央分隔带波形梁桥梁护栏、路基与桥梁护栏过渡段。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本项目在对S10(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一期桥梁护栏及过渡段现场踏勘的基础上,收集整理现场桥侧组合式桥梁护栏、中央分隔带波形梁桥梁护栏、路基与桥梁护栏过渡段的结构型式、材料特性、基础条件等特征,对其进行安全性能评价分析,同时结合标准规范要求和现场条件研究分析温州绕城北线一期桥梁护栏的设计防护等级。在此基础上,对温州绕城北线一期桥梁护栏及路基桥梁过渡段进行升级改造方案研究,结合已有的桥梁护栏升级改造研究成果和经验,针对现有温州绕城北线一期桥侧组合式桥梁护栏,通过综合采用强度、刚度理论、弹塑性本构模型理论、非线性动力学理论、有限元分析等方法,提出可行的桥侧组合式桥梁护栏升级改造技术方案,并提出可适用于提升后的桥梁组合式桥梁护栏与路基段护栏过渡段方案,对桥侧组合式桥梁护栏改造方案参照《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JTG B05-01-2013)进行计算机有限元仿真碰撞试验验证。
  本项目主要研究内容阐述如下:
 (1)现役桥梁护栏和过渡段现状安全性能分析;
 (2)桥梁护栏防护等级和过渡段改进的需求分析;
 (3)桥梁护栏再利用升级改造技术研究及过渡段设计方案。
  2、咨询报告内容包括:
 (1)现有130kJ的PL2等级桥侧组合式桥梁护栏提升改造至符合现行规范SS级即520kJ护栏的改造技术方案。
 (2)利用本项目改造技术方案将对现有桥梁进行充分利用,节省护栏改造用钢量和建设成本。
 (3)提升改造后的组合式桥梁护栏与路基段波形梁护栏过渡方案。
 (4)本次专项行动是否需提升改造现有中央分隔带波形梁桥梁护栏。
  2.4 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技术方案研究咨询报告审查通过为止,须在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技术方案研究咨询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桥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3)自2017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个公路护栏类技术研发或试验验证项目(业绩要求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未体现工作内容,则还须附项目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结果)。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应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在“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2年 09 月 15 日至2022年 09 月 25 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温州市远景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1幢2202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09 月 26 日14时30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国际商务楼二楼开标室)。
  5.2 招标人定于2022年 09 月 26 日14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受疫情影响,开标时,投标人指派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后即行离开;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须指派代表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在开标评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无法联系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wzjtjt.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龙湾区甬江路 100 号
  邮  编:325024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77-86552086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远景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1幢2202室
  邮  编:325006
  联系人:应女士、胡先生
  电  话:0577-86725882、15867740727
  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85559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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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