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苍南至泰顺高速公路工程涉及泰顺大溪源省级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估论证专题研究招标公告
作者:卓章津
来源:温州苍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时间:2022-07-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至泰顺高速公路工程(下称“本项目”)的项目业主为温州苍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温州苍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生态影响评估论证专题研究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wzjtjt.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项目起点为苍南县绿能小镇,经温州市苍南县、泰顺县,终于泰顺枢纽,路线全长99.76公里(其中苍南段长49.579km,泰顺段长50.181km)。全线设枢纽互通3处(岱岭、桥墩、泰顺)、一般互通8处(马站西、矾山、桥墩、玉苍山、彭溪、泗溪、三魁、大安),互通匝道收费站8处,主线收费站1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2处,洞口隧道救援站2处,隧道救援站1处,隧道消防站1处,隧道管理站4处,管理分中心1处,以及配置必要的交通辅助管理用房和设施。全线设桥梁总长37265m/63座(含互通区主线桥),其中设特大桥15735m/10座,大桥20930m/45座,中小桥600m/8座。隧道45782.5m/16座,特长隧道32310m/6座,长隧道11030m/6座,中短隧道2442.5m/4座。同步建设5条连接线长约20.358km。估算总投资为275.0401亿元。
2.2 技术标准
苍南至泰顺高速公路工程主线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100km/h,整体式路基标准断面宽26m,公路荷载等级Ⅰ级。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主要内容为:
编制单位需要通过研究专题,在影响识别、现状调查基础上,研究苍南至泰顺高速公路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行期对泰顺大溪源省级湿地公园生态敏感区动植物生物多样性、土水环境以及景观资源的影响过程,分析工程施工和运行可能对生态敏感区产生的生态影响,并判断这些影响是否在可控或可接受范围,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生态保护措施,避免或降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形成综合评估结论(含按相关要求完成报告书文件编制、调查、评审、配合报批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4 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具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时间以法院判决日期为准,投标人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3)自2019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时间以法院判决日期为准,投标人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具体以开标当天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为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执行完结需提供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书。
(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2年 07 月 22 日至2022年 8 月 1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温州市远景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1幢2202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8 月 2 日14时30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国际商务楼二楼开标室)。
5.2 招标人定于2022年 8 月 2 日14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受疫情影响,开标时,投标人指派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后即行离开;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须指派代表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在开标评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无法联系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wzjtjt.cn/)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苍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商务楼701室
邮 编:325000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577-85559058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远景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牛山广场1幢2202室
邮 编:325000
联系人:应女士、胡先生
电 话:0577-86725882、15867740727
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85559092
温州苍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温州市远景交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