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浙江省洞头区大门镇营盘基村乌曹坑普通建筑石料矿区生态治理修复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卓章津
来源: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时间:2022-02-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洞头区大门镇营盘基村乌曹坑普通建筑石料矿区生态治理修复工程已由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以洞资规〔2021〕1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洞头城区355°方向平距约15km处,行政隶属于大门镇营盘基村和乌仙头村管辖,位于大门镇260°方向平距4km处,矿区中心坐标:东经121º02′42″,北纬27º57′22″。大门岛通过小门大桥连接小门岛,绕小门岛公路后通过大门大桥直达乐清市翁垟街道,矿区至大门镇政府所在地有公路(环岛公路)相通,交通较为方便。项目治理区面积约134000平方米,岩底面积约41784平方米,岩面面积约106000平方米。项目投资约1227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招标工作内容包含项目治理区勘查、测量、方案设计(达到施工图深度)、设计成果评审及施工期间现场配合等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2.3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供通过项目主管部门、招标人、专家评审认可的《浙江省洞头区大门镇营盘基村乌曹坑普通建筑石料矿区生态治理修复工程勘查设计方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或修复)的设计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其他要求:①浙江省外企业需具备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②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在地矿中介服务机构名单目录内【目录详见《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0 年度浙江省地矿信用等级名单的通告》(浙自然资厅函〔2021〕194 号),且在该名单内的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对浙江省地矿信用等级名单有更新情况的则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2月21日—2022年2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823号爱好数字园C幢5楼(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领招标文件,须携带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或者将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发送至249168092@qq.com邮箱,再联系代理公司经办人郑瑞木,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联系方式15068415600。),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3月3日09时30分,地点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楼开标大厅(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商务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www.wzjfjt.cn/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经理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0577-56727252 电 话:0577-88870799、15068415600
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