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交发集团关于实施租金减免扶持政策的工作方案

作者:郑强 来源:资管部 时间:2022-02-09

  各相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国资委关于助力企业纾困减负稳增长落实国有企业实施租金减免扶持政策的工作指引》(温国资委〔2022〕2 号)文件精神,要求对 2022 年 1-3 月份承租在市域范围内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即集团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权属的土地房产(住宅用途除外),且最终承租人为非国有企业和非行政性事业单位的,依申请给予租金减免 20%”。为贯彻落实该项扶持减租政策,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明确事项
  各单位对照《温州市国资委关于助力企业纾困减负稳增长落实国有企业实施租金减免扶持政策的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的减租范围,确定此次租金减免的适用对象、范围、负担对象和金额。
  二、执行程序
  各单位可参照以下程序,做好房租减免工作:
  (一)摸底。各单位要尽快摸清房产承租方、实际经营 承租方(如有间接出租方的)相关基本情况,形成汇总表,仔细测算减免租金金额,于1月21日上午下班前报送《租金减免初步清单》附件二。 
  (二)告知。要根据摸底情况,通过公告、电话、电子邮件、 网络等方式告知政策范围内各企业,做到应知尽知。告知内容应包括:企业房租减免范围、标准,办理程序,受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受理时间(受理时间不晚于 2022 年 4 月底),申请文本,需提交的材料等。 
  (三)受理。坚持便捷、高效开展受理工作,受理承租方提供的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时,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优先采取网上申报、信函等多种方式予以受理。申请减租的承租方应提供的材料包括:申请报告、承诺函、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纳税申报表、其他相关材料等。 
  (四)审核审批。各单位加强审核审批,明确审批主体、 流程、时限,在做好物业现场情况的核实的基础上做好审批工作,审批资料一并纳入减租台账整理。 
  (五)公示。各单位要对审批通过的减免名单和减免租 金金额进行汇总,并统一在各国企集团网站、相关权属单位企业公示 5 个工作日。 
  (六)办理与反馈。减免事项审批公示通过后,要及时书面告知申请承租方,承租方凭告知书、实际经营承租方确认书办理减免手续。对于不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方,要及时告知并做好政策解释。 
  (七)统计存档。对于企业房租减免情况要逐笔记录,统一汇总,建立档案,形成底表。
  三、实施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明确分管领导、 任务分工和负责部门,摸清底数情况,细致预测减免租金金额, 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或方案,部署指导下属企业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扶持政策落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各单位在落实减免租金扶持政策时,要注意把握政策,规范流程,强化审批把关,加强内部管理,相关办理部门和人员要履职尽责,秉公办理,严禁利益输送,杜绝暗箱操作,确保政策减免落到实处。严禁出租方和承租方串通通过修改租赁合同(协议)等方式骗取减免政策。
  四、其他事项 
各单位要扎实推进减免租金的兑现落实工作,原则上在 4 月底前完成。各单位减免租金扶持政策实际执行情况和数据,实行周报制度,于本方案发布之日起每周五下午下班前汇总截止本周的工作进度,报送《减免租金进度明细表》附件三,集团公司汇总后报市国资委,后期根据上级精神和实际情况再作调整。
 
 
 
 
附件:
 
  (联系人:郑强,联系方式:88085515)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