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发集团学院西路288、290、292、294号资产招租公告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12-02

  根据市交发集团《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温交发[2021]141号)规定,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就所属学院西路288、290、292、294号资产项目经集团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以公开招租方式进行租赁,欢迎合格的意向承租人来竞标。

一、项目简介:
二、承租人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为企业法人的,法人代表及控制(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确认:
  1.报名时间:自2021年12月03日至2021年12月16日止.上午9:00-下午17:00整(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国际商务楼1002室
  3.报名确认:报名确认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7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二楼招投标中心
五、竞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竞商保证金:
  2.竞商保证金交付方式:银行转账/电汇
六、公开招租相关事项
  1.租金确定和支付方式:以竞价成交价为首年租金,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二期租金在上一期期满提前一个月内付清。
  2.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承租人确定后,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结清各项费用、腾空房产并经出租人查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3.其它费用: 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治安费、水电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负责;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出租人不予补偿。
  4.招租标的物交付使用标准,以移交时的房屋现场现状为准。
  5.竞得人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租赁期间,原则上租赁房产不得转租。
  6.若租赁期间因政府行为、城市建设工程启动、拆迁、公共利益等其他原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本租赁协议,承租人须在接到通知后壹个月内无条件腾空并退还场地,出租人退还未到期已付未用的租金,承租人不得向出租人提出其他赔偿要求。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意向单位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意向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2)意向单位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意向人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
  3.本次招租公告同时在温州交发集团网站(http://www.wzjtjt.cn/)、温州市国资网?(http://www.wzgzw.gov.cn/)公布信息。
  4.根据《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温交发[2021]141号)第十三条第(五)款的规定,招租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承租意向人的,按规定的公开招租方式实施竞价;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承租意向人的,由双方进行合同谈判后,可以按承租方不低于挂牌价的报价直接签约。
  5.本招租公告有效期内,如没有征集到意向承租人,本公告则不变更挂牌条件,自动延长3个月,期间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人, 按本项第4条执行。
  6.标的物竞得:
  竞得人要在《租赁协议书》签订的3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如未按时缴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出租人可以另行安排出租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7.本公告未尽事宜,在《租赁协议书》中明确。
八、联系方式
  招租单位: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点: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国际商务楼1002室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7758110026
  交发集团监察室联系人:缪先生
  监督电话:0577-85559092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