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温州市交发集团温州市高速公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乐清、鳌江停车区物业服务的采购公告
作者:
来源:经营公司
时间:2021-10-26
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高速公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就所需乐清、鳌江停车区物业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WGQCJF20210005
二、采购类型: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乐清、鳌江停车区物业服务 |
1 |
年 |
采购预算:310万元;其中乐清停车区:148万元,鳌江停车区:162万元 |
温州市高速公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需乐清、鳌江停车区物业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秩序维护、咨询服务、设备维修、卫生管理等,招标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第五部分招标内容及要求。 |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6日起(截标之前获取招标文件均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雁荡西路350号开发区管委会大厦502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09时30分整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7日09时30分整。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开标室 (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
八、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7日09时30分整。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开标室(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整,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17时00分前。投标人缴纳报价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户名:政采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账号: 190001010400276210000002638
十、其他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1.2、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1.4、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投标报名申请表(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1.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3、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使用供应商账号登陆并获取采购文件。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雁荡西路350号开发区管委会大厦502室,书面质疑文件接收人:周鑫 电话:13868417557,0577-88926649。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高速公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05798688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雁荡西路350号开发区管委会大厦502室
联系人:周鑫 电话:13868417557
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77-85559092
温州市交发集团温州市高速公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乐清、鳌江停车区物业服务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乐清、鳌江停车区物业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分散采购。现将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投标人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人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21年11月2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雁荡西路350号开发区管委会大厦502室,或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8523412@qq.com,并同时将该原件书面寄至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鑫 电话:13868417557,0577-88926649。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市高速公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