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大门大桥(乐清翁垟至洞头大门)工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卓章津 来源: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时间:2021-09-07

  温州市大门大桥(乐清翁垟至洞头大门)工程(项目名称)经浙发改设计〔2008〕75号文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西起乐清翁垟,向东跨越温州湾海面,连接洞头大小门岛。工程线路全长10.14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项目业主为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现根据温州市大门大桥(乐清翁垟至洞头大门)工程环评专项验收要求、《温州市大门大桥(乐清翁垟至洞头大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温州市大门大桥(乐清翁垟至洞头大门)工程项目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生态补偿增殖放流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序号

种类

规格

数量

单位

采购金额(元)

放流时间

放流地点

备注

1

大黄鱼

体长≧10cm

≧20.66

万尾

336000

2021年11月30日前

 

洞头大小门海域

具体放流时间、放流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

泥蚶

壳长≧5mm

≧333.34

万粒

50000

洞头大小门滩涂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采购金额为38.6万元,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8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2、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凡满足下述资格要求均可参与投标: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企业营业执照;(2)投标人自2016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一个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及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指:项目验收报告或验收专家出具的书面验收意见或验收结算证明或合同甲方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供货完成情况以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为准,评标所需的指标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未体现合同金额等评标所需的指标则还需提供合同(上述证明材料所指合同)的甲方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上述资料中的承包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承包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3)投标人应具有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的种苗生产企业或繁育场;(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8日—2021年9月1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823号爱好数字园C幢5楼(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领招标文件。须携带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24日09时30分,地点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楼开标大厅(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商务楼)。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www.wzjfjt.cn/发布。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经理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0577-56727252                                电 话:0577-88870799、15068415600
 
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