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温州市大门大桥(乐清翁垟至洞头大门)工程生态补偿增殖放流项目招标公告
温州市大门大桥(乐清翁垟至洞头大门)工程(项目名称)经浙发改设计〔2008〕75号文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西起乐清翁垟,向东跨越温州湾海面,连接洞头大小门岛。工程线路全长10.14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建设地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项目业主为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现根据温州市大门大桥(乐清翁垟至洞头大门)工程环评专项验收要求、《温州市大门大桥(乐清翁垟至洞头大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温州市大门大桥(乐清翁垟至洞头大门)工程项目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生态补偿增殖放流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序号 |
种类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金额(元) |
放流时间 |
放流地点 |
备注 |
1 |
大黄鱼 |
体长≧10cm |
≧20.66 |
万尾 |
336000 |
2021年11月30日前
|
洞头大小门海域 |
具体放流时间、放流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
2 |
泥蚶 |
壳长≧5mm |
≧333.34 |
万粒 |
50000 |
洞头大小门滩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