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大门大桥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卓章津 来源: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时间:2021-07-0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大门大桥一期工程已由浙发改设计〔2008〕75号文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对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大门大桥一期工程西起乐清翁垟,向东跨越温州湾海面,连接洞头大小门岛。工程线路全长10.14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温州市大门大桥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包含不限于:环境概况调查、生态影响调查、污染源和环境敏感目标调查、生态影响调查与分析、污染影响调查与分析,生态保护措施及效果检查、环境保护措施和设施运行及效果检查等所有工作内容,根据环评报告以及竣工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环境质量(海水水质、水文动力等)和污染源监测等,编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环境应急预案。召开项目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环境应急预案专家评审会,完成相关验收备案工作。
  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至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备案完成之日止,约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并自2016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一个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或公路工程环评验收项目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合同金额、项目类型等评标所需的指标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未体现合同金额、项目类型等评标所需的指标则还需提供合同(上述证明材料所指合同)的甲方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上述资料中的承包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承包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职业资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12日—2021年7月14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823号爱好数字园C幢5楼(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领招标文件。须携带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22日14时30分,地点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楼开标大厅(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商务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www.wzjfjt.cn/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经理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0577-56727252                          电 话:0577-88870799、15068415600
 
 
温州大小门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