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广电媒体宣传服务(战略合作)项目(自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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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21-05-25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示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三、项目名称:2021年广电媒体宣传服务(战略合作)项目
四、项目编号:WGQCJF20210019
五、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六、采购预算:50万元整
七、项目概况: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是温州市本级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主体企业,主要承担温州市高速公路重大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职能。近年来,温州市交发集团以勇于担当的精神、改革创新的思路、克难攻坚的态势,通过做精做强做大产业平台,以不断增强自身发展的动能为基础,实施了近千亿规模的高速公路建设,有效地拉动温州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
为了更好地展示温州市交发集团的建设成果、宣传国企形象、彰显国企社会担当,更好地通过媒体多方位宣传企业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进社会福祉所做的努力,温州市交发集团决定委托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进行广电媒体宣传服务,在温州地方主流媒体的权威传播平台上,集中宣传、展现温州市交发集团在温州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管理领域为服务于温州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努力和成效,为企业的发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八、申请理由:2021年广电媒体宣传服务(战略合作)项目适宜采用单一来源方采购,理由如下:
1、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为温州市委、市政府直属的正县级事业单位,归口市委宣传部管理。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是温州市唯一拥有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广告发布资质的市级广电媒体供应商。
2、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拥有新闻、交通、经济、音乐、对农五个广播频率,新闻综合、经济科教、都市生活、公共频道四个电视频道,广电报社、数字移动电视,以及全媒体新闻中心、东海网等新媒体平台。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涵盖新闻、播音、导演、作曲、灯光、舞美、音响和电视工程技术等领域,旗下拥有一支业务能力强、创新执行力优秀的制作团队,拥有一批深受广大听众和观众喜爱的名牌栏目。选用温州广电传媒集团进行广播电视新闻宣传服务,可以整合广播、电视,进行有效规划,配合温州市交发集团开展业务宣传与形象宣传,配合温州市交发集团策划、组织、执行开展大型活动,较好地实现广播电视新闻宣传目的,进一步提升企业形象,促进社会和谐。
3、根据2021年广电媒体宣传服务(战略合作)项目的效果需求,受投放平台的地区限制,本项目具有其特殊性。
4、鉴于本地区能提供2021年广电媒体宣传服务(战略合作)项目服务的主流新闻媒体的唯一性和特殊性,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十条第一款“(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论证专家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九、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
十、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新城大道39号
十一、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
姓名 |
单位名称 |
职务职称 |
备注 |
1 |
梁诗圣 |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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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宏弟 |
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社工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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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郑易 |
温州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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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十二、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商务楼10楼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77-88052399
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0577-85559092
十五、附件:论证意见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