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3-1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1日—8月1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交发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交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交发集团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凝聚思想共识,加强整改组织领导。集团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及时传达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责任部门(单位)加强协调配合,思想认识集中统一到巡察整改精神上来。二是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巡察整改任务。对巡察组反馈的《整改问题清单》共40项内容逐条逐项进行分解,制定了《市交发集团党委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由集团党委班子成员牵头,各责任部门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整改任务。三是全程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集团形成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做到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每周一汇总通报、每周一协调推进,整改期间共召开13次专题例会。集团党委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
  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40个,制定整改措施128条,已整改完成措施118条,整改率92.19%。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移交的4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4件,办结率为100%;对巡察移交的1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处置,目前已办结1件,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中,给予党纪处分2人(开除党籍2人);政务处分5人(警告3人,记过2人);组织处理1人(调离岗位1人);诫勉谈话5人,批评教育31人,提醒谈话19人,解除人事关系1人,通报批评2人;清退款项753788.89 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9115884.56元。建章立制125项,其中制定制度75项,修订完善制度50项。
  ー、关于“推进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把党的领导精准融入公司治理。集团党委切实将党的政策理论、上级决策部署的学习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予以落实。整改期以来,组织4场专题学习,2020年累计组织17个专题学习。建立健全集团所属企业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在运营公司和瓯江北口大桥公司建立了党小组,加强了党对一线工作的引领和指导。制定了集团党委和所属企业党组织议事前置事项清单,将党的领导以制度的形式融入企业各个治理环节。修订完善《议事规则》等制度,整改期以来,须经董事会审议的8个事项均按规定报董事会审议决定。编制了《集团工作流程汇编》,使决策程序更加规范。
  (二)加大对下属企业的监管力度。实施“制度建设年”活动,对集团内控管理进行全面排查梳理,修订出台产权和人事管理制度共8项,并强化监督管理。重点排查养护中心、高投、大小门岛和雁荡山山庄等企业在人事、资产、招投标等方面的制度漏洞。截至目前,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共增订63项,修订45项,废除15项制度,有效堵塞了制度漏洞。完善企业一把手监督制约机制,养护中心建立和规范关键岗位干部轮岗和委派机制,雁荡山山庄制定“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等制度,调整山庄董事长、总经理在内的领导班子成员,理顺了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决策监督机制。全面排查各控股、参股企业高管人员委派情况,发现4家企业存在未足额配备高管情况,现已按章程规定足额委派到位。制定《集团外派董事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二、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要求差距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制定集团2020-2022年的三年发展计划、养护中心扭亏为盈方案、房开公司本部及下属金桥公司、雁荡山山庄提质增效方案。重点排查了零收益及收益欠佳的投资项目,对集团9个零收益对外投资项目项目全周期进行分析和说明,提出效益提升相关措施。建立投前论证评估和投后评价机制,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并按规定对大小门岛增资三级企业进行审核备案,对诚达公司收购交通检测公司进行评估论证。加大营收增效力度,催收到位地方政府项目资本金12亿元,加大应收款项回收力度,化解温州大桥2.74亿元历史债权,豁免1.7亿元利息支出,有效减少资金占用和支出,2020年集团营收21.71亿元,同比增长9.75%。修订出台《集团投资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的投资成本管控和效益评价。
  (二)全力落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任务。围绕温州构建“一环一绕九射三连”高速公路布局,建立集团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库,“十四五”期间深化高速公路项目的前期研究,确保开工建设文青高速、泰苍高速、甬台温拓宽等项目,形成《集团“十四五”发展规划》;研究改革集团高速公路建设运营管理体制,集中建设资源,稳定人才队伍。成立上下级联动的资本金催收工作领导小组,督促落实催收工作,整改期间累计催收到位地方资本金12.44亿元。确立“12345”发展战略,深化“一主七辅”产业布局,研究制定了集团经营板块转型和发展规划方案;努力推进大小门岛公司转型,2020年营收超4亿元,比去年翻了一番多;深化房开公司珑头湾文旅项目的运营方案,其中酒店项目已于2021年2月开工建设,2025年1月投入使用。
  (三)大力推进激励机制和薪酬制度改革。指导督促瓯越交建公司、养护中心、诚达公司、房开公司等4家竞争类企业建立与经营业绩挂钩的薪酬激励机制,优化了内部薪酬分配机制。印发了《关于二级单位员工薪酬管理实施的补充意见》等,充分发挥薪酬分配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集团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制定《集团人才市场化选聘操作规程》,探索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大力推行服务外包制度,年内完成了高速公路全寿命周期养护工程招投标等4个项目,招标合同金额3亿元,大幅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三、关于“主动担当作为,高起点谋划推进高速公路建设、全面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谋划一批新项目。围绕温州构建“一环一绕九射三连”高速公路布局,深化集团“十四五”计划实施的高速公路项目前期研究,加快推进文青高速、泰苍高速、甬台温拓宽等项目前期工作,形成《集团“十四五”发展规划》。与泰顺县、苍南县就泰苍高速达成共识,成立项目攻坚专班,共同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并建立定期沟通机制。
  (二)奋力实施重大项目提速战。集团党委共组织3次“大干交通、干大交通”专题学习会,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增强担当意识。主动承担各项目业主职责 ,积极争取文青高速、泰苍高速、甬台温高速温州段拓宽工程等项目纳入省 “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芦蒲互通工程工可报告已上报省发改委;乌牛互通及连接线工程现规划选址及用地预审组件材料已完成,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泰苍高速公路和甬台温高速温州段拓宽工程已完成工可+初步设计(温州大桥段)招标工作。建立由集团与市交通运输局共同召开的高速公路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例会制度,推进解决甬台温高速拓宽工程等相关工作落地。
  (三)全力加大重大项目攻坚力度。组织开展攻坚动员大会,建立每半月一次的攻坚例会制度,解决了4个变更难题,5个政策处理难题,目前还剩2个临时借地政策处理难题还在积极攻坚中。组织开展高速公路建设“百日攻坚”活动,2020年集团完成投资56亿元。瓯江北口大桥完成南塔中塔封顶;金丽温东延线建设用地获得省政府批复,成为集团首个在初步设计获批一年内获得建设用地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机场互通匝道桥于2021年1月底建成通车。建立各项目前期工作专班推进机制,瓯江北口大桥力争在2021年底建成,“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文青高速、泰苍高速等项目,将实现市域高速公路“扩容、补空、连接、布密”的目标。 
  四、关于“集团层面存在‘机关化’倾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破除“文山会海”为基层减负。组织开展文山会海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关于落实为基层松绑减负的实施细则》,各二级单位制定“精文减会”相关制度,形成了精文减会的长效机制。每月统计发文数量及会议场次,并控制发文数及会议数,2020年,集团总发文数约475件,同比下降27%,会议428场,同比下降30%,均在控制目标内。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集团主要领导带队赴省交投集团开展专题学习,深入运营公司、养护中心进行调研,制定了集团建管养专业化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并启动实施。协同大小门岛公司5次对接洞头区政府、瓯江口区管委会,拟定《关于大小门岛体制机制的思考与建议报告》。泽雅水库与瓯海区紧密沟通合作,建立了常态化定期举行的联合执法长效管理机制,并于今年成功举行3次联合执法活动,启动开展水质提升课题研究。
  五、关于“财务监管不力,下属企业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处理违规出借国有资金案件。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委对雁荡山山庄原总经理俞某某违反规定私自出借国有资金案件的调查,2021年1月,泰顺县人民法院判处俞某某有期徒刑7年,并开除党籍。对雁荡山山庄公司违规出借资金涉及人员予以追责,给予1人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解除劳动合同。给予1人政务记过处分,1人政务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对集团系统各单位进行排查,各单位均有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内控制度,资金审批程序较规范,资金管理情况较好。   
  (二)严格执行企业会计核算规定。开展养护中心来料加工及废料变卖情况调查,经整改共计挽回损失310648.91元。集团建立《集团财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等6项制度,对各二级单位班子成员、财务系统人员进行有关财经纪律、单位内部审计等方面的专项培训。推行供应链系统,对材料及来料加工业务进行有效监控。 
  (三)有效处理应收账款长期挂账问题。成立应收款项催收工作小组,对97笔长期应收款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应收款进行了逐一分析,落实责任人进行催收。严格落实应收款催收工作半月报制度,建立工作销号机制。整改期间收回及处理应收款共计64笔。除尚在合同期内的(押金、保证金)正常挂账11笔外,暂未收回的长期应收款22笔,下步将加大催收力度和考核力度,争取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处置工作。
  六、关于“建设项目监管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修订《集团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建立年度招投标和采购专项检查机制及考核机制。全面排查集团系统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运营公司、经营公司、雁荡山山庄三家单位共5个项目未实行公开招投标,分别对相关单位责任人共3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给予1人政务警告处分。
  (二)加强工程超工期超概算管理。全面排查工程超工期、超概算情况,发现5家下属公司共22个工程因政策处理等原因存在超工期、超概算问题,除温州石化基地小门岛西片围涂工程与洞头县大门镇至小门大桥公路工程2个项目概算调整尚未完成外,其它20个项目均已完成概算调整审批和工期调整相关手续。已对相关单位责任人共7人进行批评教育,对1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该单位相关责任人共2人进行通报批评。建立相应监管机制,编制了《集团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办法》,严防今后新建工程超工期、超概算情况的发生。 
  七、关于“物资采购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健全企业物资采购制度。集团修订出台《集团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全面梳理并督促养护中心制定及修订了16个相关制度。通过公开招投标成立了供应商预选库,执行供应商动态评价机制,对存在违约、失信等行为的供应商进行“黑名单”管理。养护中心已将刘某某列入“黑名单”管理,对与刘某某的业务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自查和整改,完善制度,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对原事件经办人和现任重要岗位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已对养护中心相关问题开展调查,集团将根据最终调查结果对相关人员依纪依规处理。 
  (二)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全面排查集团系统2013年以来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经查,养护中心2013年-2017年期间仓库管理不规范,责成养护中心进行了全面整改。委托第三方对养护中心历年进出库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加强对出入库材料管理,推行供应链系统,对材料出入库进行有效监控。建立了年度定期采购培训和宣贯制度,并组织开展了国有企业采购培训会。对高速公路服务区物业、收费站保安和自动发卡机以及养护中心限额以下材料、机械设备运输服务和租赁等采购项目开展调查,对相关单位责任人共3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规范物资出入库管理。完成对集团系统生产类物资出入库情况的全面排查自查自纠,责成养护中心进行了全面整改。出台了《集团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等4项制度,并组织了专题学习培训。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已对养护中心开展调查,集团将根据最终调查结果对相关人员依纪依规处理。 
  八、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对所属企业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排查,共排查出10家单位存在着超标准接待情况10笔,已责令相关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并清退资金。对相关单位2名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7名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彻底整治清理办公用房。召开办公用房整治专题会议,对集团所属二三级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其中3家单位存在不规范问题均做到了即知即改,彻底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涉及办公用房超标或多占的问题,集团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给予相关单位责任人共6人进行提醒谈话;对相关单位责任人共2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加强公车管理工作。开展集团系统生产经营性用车管理情况排查,对存在车辆超速、未安装GPS系统等不规范现象已整改到位。重点对集团系统混用公车、加油卡“一车一卡”和充值超标情况进行专项调查,3家单位存在着加油卡限额管理不到位,单车加油卡余额超额问题,1家单位存在着加油卡没有绑定车辆的问题,1家单位存在着网约车费用报销把关不严的问题,责令单位作出深刻检查,对相关单位责任人共5人进行提醒谈话;对相关单位(部门)责任人共3人进行批评教育。修订下发了《集团生产经营性用车管理办法》,将生产经营性用车管理纳入集团对二级公司年度考核的内容,并将集团系统所有车辆信息录入位置服务综合信息运营平台,集团和二级公司同步对车辆的运行轨迹、违章等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管。
  (四)切实规范福利费支出。对集团系统2013—2019年期间违规发放职工子女学费、考取高校奖励金、违规兼职取酬的情况进行排查,违规发放的职工子女学费、考取高校奖励金已全部清退到位,集团党委作出书面检查报告。对集团1名外聘人员违规兼职取酬情况进行了查实,清退违规所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集团已责令沈海公司作出检查,并对1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集团系统2013年至2019年期间食堂违规发放实物情况进行调查,集团纪委责令7家单位作出检查,现已将违规发放的实物折合成现金予以清退,并对相关单位责任人共4人进行批评教育。对集团系统2013年至2019年期间工会违规发放实物情况进行调查,现已将2家单位违规发放实物折合成现金予以清退,集团纪委已责令两家违规单位作出检查,并对相关单位责任人共2人进行批评教育。
  九、关于“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力度。集团成立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排查历史遗留问题,共梳理出20项历史遗留问题,并逐一制定化解方案,目前已累计解决9项历史问题,对尚未解决的11项问题明确了时间表,争取在2021年逐步化解。协助大小门岛公司加大款项回笼、创收及融资力度,积极推进20.27亿元政府一类债的还本付息工作。对接洞头区政府专题研究珑头湾开发难题,目前规划调整方案已通过审批,项目一期工程已于2021年2月正式开工建设。市交通建设技术中心部分事业人员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精神明确了具体解决方案,并已落实到位。 
  十、关于“班子自身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着力抓集团党委理论学习。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作了集体研讨。对照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对理论学习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存在的7个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做了深刻自我检查。同时,重新修订《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督学办法》,整改期以来,共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2次,形成理论学习长效机制。
  (二)着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制定《集团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认真撰写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党委主要负责人逐一进行了审核把关。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相互开展谈心谈话,会上,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深刻剖析根源,并提出个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互相批评意见73条。
  (三)高度重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集团党委就市委布置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分析,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精神。制定《集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四张清单”任务分解表》,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考核体系,形成常抓不懈的长效机制。制定《集团舆情应对处置方案》,健全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机制。
  十一、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抓好党建基础工作。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集团党委每年、每季度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定《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十二项举措》。完成对13个基层党支部换届、党员发展情况的排查自查自纠工作,责成3家党组织就换届不规范问题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单位(部门)责任人共3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就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对6家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二)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及党费收缴。完成对13个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的排查自查自纠,已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党建考核工作。完成23名退休党员党组织关系移交社区管理。对13个基层党支部党费收缴情况的排查自查自纠工作,通过党费云管理平台及时收取党费。对2家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开展调查,集团党委责成2家党组织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单位(部门)责任人共3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集团党委责成相关党组织对2014年超标经费、2015年超标经费作出退款处理,目前已全额收回,对相关部门责任人共2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规范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完成对13个基层党支部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的排查自查自纠工作,集团党委责令2家党组织积极落实整改,并对薪酬发放情况进行核实。并对相关党组织2名党员民主评议情况重新作出评定。集团党委责成2家党组织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共2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在开展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前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建立长效机制。
  十二、关于“选人用人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规范干部任用管理。集团党委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在二级单位班子违规设置助理职位进行了深刻反思,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了检讨。集团党委责成3家单位免去3人总经理助理职务。开展并完成2013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岗位设置情况排查,班子成员加强干部人事政策学习,进一步强化干部管理的规范意识。
  (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对集团2013年以来提任的股级以上干部“三龄两历”材料进行全面排查,完成61位科级干部、178位股级干部档案审核,共发现12人次档案材料存在填写不准确、应认定未认定等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对巡察期间发现的1名干部年龄应认定未进行认定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进行了认定,对相关部门责任人1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三)规范下属企业临聘人员招录管理。对集团所属单位自2013年以来临聘人员招录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把三级单位纳入集团管理体系,严格规范招录行为。对信访反映的三级单位信达公司违规招录员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信访件反映的有关人员从外单位调入任办公室干部、任行政主管等问题与事实不符。集团修订印发《集团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印发《信达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人员招聘与录用程序。
  (四)优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匹配。完成对二、三级18个单位共1348个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排查,目前集团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匹配度符合实际工作要求。各单位结合“十四五”规划,优化完成企业人员配置方案,完成《岗位说明书》。根据集团系统各单位用人需求,引进工程类、法务类、文秘类等专业人才14人到相关单位或部门,完成45名人员分流安置工作。
  十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集团党委对所属单位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开展排查自查自纠。集团党委书记朱三平同志对本次巡察过程中相关问题比较突出、整改任务较重的养护中心党支部书记和房开公司党总支书记分别进行提醒谈话。制定《集团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等制度,加强对员工党纪党规和工作纪律教育。整改期以来,集团班子成员共开展谈话38人次。    
   (二)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开展集团系统关键岗位、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排查,建立了集团所属单位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共272人的廉政风险点。制定《集团关键岗位、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监督实施方案》,各单位结合此方案,制定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同时修订完善《集团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办法》等20余项规章制度,防控廉政风险。利用集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纪实平台、招标信息发布平台、财务核算系统软件等信息化手段,提高决策、审批、招投标等环节透明度。针对雁荡山庄俞某某权力过于集中、搞一言堂、安排近亲属从事物资采购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俞某某已被开除党籍并判刑,其侄子被开除党籍并解除劳动合同。
  (三)严格执行出入境管理规定。对集团所有股级干部,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股权代表进行报备,新增报备人员138名;对出入境管理部门无法备案的所有在编在岗人员,制定《集团员工因私出国(境)管理的补充规定》,参照报备人员管理,增加人员416名。目前,集团系统在编在岗合计766人均纳入管理,做到“应备尽备”。完成2013年以来报备人员出入境排查工作,对2家单位2名员工出国(境)超时返回情况,分别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巡察反馈的原泽雅水库副站长赴美探亲旅游期间,没有按规定扣减薪酬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已责令泽雅水库收回其出境期间多发的薪酬。集团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部门责任人1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十四、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偏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纪检监察业务水平。以深化“聚焦四有、锻铸铁军”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制定《深化“聚焦四有、锻铸铁军”主题实践活动工作要点》。选优配强集团纪委班子,增加1名纪委副书记兼纪检监察室主任,调整1名集团纪委委员,配强派驻纪检监察员并进行轮岗。选派2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纪检系统业务知识培训,选派4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属国企廉政风险防控专题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同时,全面排查历年案件材料情况,逐一核查原自查案件办案程序、文书制作质量等问题,查漏补缺,并按照国家文书档案管理办法重新进行整理归档,完善办案材料制作规范化。
  (二)从严处理违规违纪问题。开展集团系统自办案件全面排查,发现2013年至今共办理信访举报件40件。对相关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借车问题处理偏轻、对主要负责人处理偏轻等问题予以整改,给予1人政务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并补收用车费用。集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纪检监察工作,调整充实纪委班子成员和派驻纪检监察员。大力支持集团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市委、集团党委重大决策落实。
  (三)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集团纪委开展2013年以来自办案件的“一案双查“执行情况排查,查出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2起案件,对相关单位责任人1人进行诫勉谈话,1人进行批评教育。制定集团违纪违法案件领导责任追究情况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对违纪违法案件领导责任追究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严格对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实行“一案双查”。对巡察反馈及排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予以“一案双查”,对相关单位责任人共2人进行提醒谈话。雁荡山庄召集全体员工开会通报巡察期间立案查处的俞某某案件有关情况;集团系统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起到了“查处一个,教育一片”教育效果。  
  十五、关于“作风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作风巡察、审计问题整改。集团成立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排查2013年以来作风巡查、审计未整改到位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共梳理出20项问题,每个问题形成专案并明确时间节点推进解决。目前已解决9项问题。建立历史遗留问题和作风巡查、审计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每半月进度报送制度,并将遗留问题列入相关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进行检查。尚未化解的11项问题,已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专班推进,争取在2021年底前全部化解。
  下一步,市交发集团党委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努力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集团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慎终如始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未完成事项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总结梳理整改成效,坚持举一反三,既有效解决具体问题,更注重总结规律性经验措施。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三是重视成果运用,助推事业发展。坚持以巡察整改落实为契机,自觉把整改成果运用与补齐集团发展短板紧密结合起来,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集团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推动集团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在推动温州“十四五”高质量发展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88085529;邮政信箱:温州市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国际商务楼1008室;电子邮箱:wzjtjt@126.com。
                  
 
中共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