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新增苍南芦浦互通及接线工程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作者:卓章津
来源: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时间:2021-03-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新增苍南芦浦互通及接线工程招标代理,项目业主为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在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K340+850处设置单喇叭互通一座,与连接线相接,通过连接线与时代大道、228国道及多条地方道路相接。连接线起于龙港市芦浦洋河西村东北侧时代大道交叉口,路线沿洋河西村北侧规划路网向西南布线,与228国道苍南段平交后,于LK0+943.861处下穿甬台温高速复线至连接线终点与芦浦互通收费站出入口相交。现状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33.5m;芦浦互通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km/h,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2m。连接线全长1.322km,互通匝道总长2.39km,收费站1座,总用地面积约20公顷。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3326.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35387.46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范围: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新增苍南芦浦互通及接线工程工可批复后至竣工验收完成阶段的所有招标内容(包括进入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或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平台招标):
(1)土建、路面、机电、安全设施、绿化、房建等所有工程施工招标全过程代理服务;
(2)施工监理、环保监理等所有监理招标全过程代理服务;
(3)科研课题、跟踪审计、试验检测、测量监控、施工监控等其它工程所需的所有第三方技术服务招标全过程代理服务(不包括工程保险);
(4)所有材料、设备(如有)招标全过程代理服务;
(5)交(竣)工质量检测、环保监测、水保监测及其它交竣工验收所需的所有检测活动等的全过程代理服务;
(6)以上未列明的招标人所需要招标的工程类、服务类、材料类、设备类所有招标全过程代理服务项目(除其他行业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招标项目外);
以上招标人需要的招标代理服务包含代理服务、工程量清单复核、工程量清单预算及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及相关专题等事宜。
本次招标设1个招标代理合同段。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所有招标项目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包含招标代理事项,公路类似工程招标代理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招标代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大自然家园三期2A栋901室(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25日14: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国际商务楼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wzjt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85559092
招 标 人: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虞先生
电 话:0577-8585000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大自然家园三期2A栋901室
邮 编:325000
联系人:包先生
电 话:18072192599
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