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温州交通城建工业化生产基地营盘基厂区办公楼、宿舍楼 家具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卓章津
来源:浙江瓯越交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1-02-04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温州交通城建工业化生产基地营盘基厂区办公楼、宿舍楼家具采购,项目业主为浙江瓯越交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瓯越交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交通城建工业化生产基地项目已经公开招标,现对该项目中的家具及窗帘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营盘基村。总面积为:6953.47m2,其中办公楼面积为:2806.47m2,宿舍楼面积为:4147m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生产、供货及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质量:合格。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办公楼、宿舍楼家具及窗帘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如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在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到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黎明西路236号国贸中心29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 月 22 日9时30分,地点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商务楼2楼开标室)。
5.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保函形式,如采用银行转账的,须在2021年2月 21 日17:00前到账(到达时间以业主单位网上银行上的记账时间为准),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出示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如进账单复印件;如密封在投标文件内的,视同有效)或保函原件,否则予以拒收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交发集团(http://www.wzjf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浙江瓯越交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洞头区大门镇外垟青 地址: 鹿城区黎明西路236号国贸中心29楼
联系人: 邹工 联系人:林工/郑工
电话: 0577-63350356 电话: 0577-88858722、18957717310 13967782328
浙江瓯越交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恒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