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寿泰苍高速公路泰顺至苍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第1号补遗书

作者:卓章津 来源: 时间:2020-11-18

  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招标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第1号补遗书(共1页),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建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8日    
 
 
第1号补遗书
  1、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5年7月1日以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成功完成过高速公路新(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或咨询工作;自2017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时间以法院判决日期为准,投标人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现修改为:
  (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5年7月1日以来(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项目申请核准批复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成功完成过高速公路新(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或咨询工作;自2017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时间以法院判决日期为准,投标人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2、删除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3.4 本项目的设计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招标文件其他涉及上述相同内容的均按此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