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至阁巷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卓章津
来源: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时间:2020-11-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至阁巷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浙江省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至阁巷段工程起于洞头区灵昆岛,接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黄华至灵昆段推荐线位终点,起点桩号K279+698,从龙湾区灵昆岛向南跨越瓯江,经温州机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瑞安跨越飞云江,终点位于阁巷东,顺接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浙闽界)段工程起点,设阁巷枢纽(预留)连接温州绕西南高速公路终点,终点桩号K318+342,路线全长38.644km。另设瑞安东互通连接线1条,全长4.892km。
本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33.5米,整体式桥梁宽33.0米。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路面标准轴载BZZ-100,设计洪水频率为1/100,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为1/300,抗震烈度Ⅵ度,其他技术指标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的规定。瑞安东互通连接线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33.5米,其他技术指标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的规定。
2.2招标范围: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至阁巷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在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至阁巷段工程桩号范围内(包括所有施工标段),梳理项目施工期间环保执行情况,调查沿线环境现状,对试运营期间噪声、大气、水污染源等进行监测,公众参与调查,环保验收期间咨询服务,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环保验收方案及相关验收报告,并根据需要提出必要的环保整改措施。根据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环评报告及环保部门要求等,完成本项目竣工环境(含海域)保护验收工作,并协助建设单位处理验收期间咨询服务工作。
2.4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环境专项验收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参数范围包括水、气、噪声等),同时在业绩、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604室(温州市建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4日14: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国际商务楼二楼开标室)。
5.2本项目严格限制开标现场进场人数,每家投标单位最多选派 1 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wzjt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85559092
招 标 人: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虞先生
电 话:0577-85850015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建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垟儿路71号604室
邮 编:325000
联系人:饶先生、钱先生
电 话:0577-88895781、13867726404
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温州市建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