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0(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二期、G1523(甬莞)高速公路乐清枢纽至黄华段工程技术状况评定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南温茹 来源:运营公司 时间:2020-08-04

S10(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二期、G1523(甬莞)高速公路乐清枢纽至黄华段工程技术状况评定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10(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二期、G1523(甬莞)高速公路乐清枢纽至黄华段工程技术状况评定检测服务已由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温交发【2020】44号及温交发【2020】40号文批准实施,项目业主分别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受项目业主委托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技术状况评定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wzzbtb.com/wzcms/)。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本项目包含S10(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二期、G1523(甬莞)高速公路乐清枢纽至黄华段工程两条高速公路。
  其中S10(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二期工程起于S10(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一期终点的北白象枢纽,桩号:K26+602,终点桩号:K40+012。作为已通车的S10(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一期往东延伸线,该工程全长约13.4公里。本项目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高速公路双向六车道标准,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33.5m,桥梁宽度33m。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12m。桥梁荷载公路-Ⅰ级,路面标准轴载为双轮组单轴载100KN(BZZ-100)。沿线桥梁8座、隧道2座,(其中乐琯运河桥1168m、双庙村高架桥1450m、前黄村高架桥1596m、小港村高架桥1753m、七里港主线桥1441m、柳黄高架桥320m、排岩头高架桥695m、金光岙高架桥左1118m右1150m/金光岙隧道左729m右720m、南山隧道左1195m右1165m)。
  G1523(甬莞)高速公路乐清枢纽至黄华段(建设期工程名称: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乐清枢纽至黄华段)工程起于甬台温复线乐清复合式互通立交,起点桩号:K265+776,终点桩号:K272+948。全长约7.17公里。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高速公路双向六车道标准,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33.5m,桥梁宽度33m。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12.0m。桥梁荷载公路-Ⅰ级,路面标准轴载为双轮组单轴载100KN(BZZ-100)。沿线桥梁3座、服务区1个,不设置收费站与隧道。
  2.2试验检测服务期:合同签订至提交全线定期检查(测)报告及规范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止,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1年。
  2.3招标范围:S10(温州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二期、G1523(甬莞)高速公路乐清枢纽至黄华段工程高速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检测服务。技术状况评定检测,项目包括路基(含边坡、高路堤及高挡墙、涵洞)、路面(含沿线设施)、桥梁、隧道、机电等工程,按要求提交通过评审的技术状况评定检测报告。具体检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表。
  2.4试验检测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检测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时间安排表中规定的时间凭CA锁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自主报名,(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新系统注册及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锁证书办理流程》,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http://ggzy.wzzbtb.com/wzcms/jsxmjyl/2355.htm,CA锁办理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CA锁证书办理流程》。
  4.2招标文件等资料可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在报名时间内,报名后自行下载。
  4.3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77-88926862、88926696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余同)2020年8月26日09时30分,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的模式,所有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用户登录”-“选择相应报名上传文件”栏目进行上传。
  5.2 逾期上传的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保函图片传送至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保证金模块;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采用保险电子保函的,保险电子保函须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保函电子文本传送至保险电子保函平台(瓯e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wzzbtb.com/wzcms/)、温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wzjfjt.cn/)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甬江路 100 号         地址:温州市温州大道823号爱好数字园C幢5楼
  联系人:叶工                                              联系人:蔡先生 郑先生
  电话:0577-86552086                              电话:15088558965/15068415600/0577-88870798
 
 

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