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段拓宽工程(湖雾岭至万全枢纽段)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招标公告
作者:卓章津
来源: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段拓宽工程(湖雾岭至万全枢纽段)(下称“本项目”)的项目业主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wzjtjt.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甬台温高速公路是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浙江段的重要组成部分,起于宁波市区南面的潘火互通,经宁波市鄞州区、奉化市、宁海县;台州市三门县、临海市、黄岩区、路桥区、温岭市;温州市乐清市、龙湾区、瑞安市、平阳县、苍南县,终于浙闽交界的分水关,全线总长367公里
甬台温高速公路温州段拓宽工程(湖雾岭至万全枢纽段)项目起点接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段拓宽工程终点,工程分界点位于湖雾岭隧道,路线沿原甬台温高速公路线位,途经温州市乐清市、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瑞安市,路线终点接万全枢纽,路线全长约112公里,总投资约237亿元,其中甬台温高速公路南塘枢纽至乐清枢纽段拓宽工程已建成通车;甬台温高速公路塘下互通至瑞安互通段拓宽工程,路线全长约6.3km,建安费12.52亿元,总投资约27.08亿元,本段工可已通过公开招标由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编制。
2.2 技术标准
原甬台温高速公路的主要技术标准为: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100km/h,路基宽度24.5~26.0m。
本项目采用拼宽后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12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41~42m。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YWTK-ZX01标段,主要内容为: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协助办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等各项工作。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日止。初步计划安排:与可行性研究报告进度相匹配,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后10天内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意见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备案专业为公路)。
(2)自2015年7月1日以来(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项目申请核准批复时间为准),投标人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1条里程在50公里及以上高速公路新、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或咨询工作。
(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5年7月1日以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成功完成过高速公路新、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或咨询工作,自2017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时间以法院判决日期为准,投标人无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招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具体以开标当天失信黑名单查询网站为http://www.zjbid.cn/zjwz/xyda/004008/004008001/查询为准)。
(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具体以开标当天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站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为准),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执行完结需提供法院结案的有关法律文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7月30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浙江源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大自然写字楼3号楼B单元23A0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国际商务楼二楼开标室)。
5.2 招标人定于2020年8月12日9时3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wzjtjt.cn/)发布。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方式:0577-85559092
招标人: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国际商务楼9楼
邮 编:325000
联系人:邓先生
电 话:0577-8555909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源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大自然家园3号楼B单元23A01室
邮 编:325000
联系人:潘先生
电 话:13705872689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源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