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瑞苍高速公路(龙丽温至甬台温复线联络线工程)勘察核查 (监理)中标候选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0年4月17日开始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实名并提供与该项目有直接利害关系证明及有效身份证明。反映的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详尽的有效线索。
附未中标单位名单: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温州中鑫工程勘测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电话:0577-85559098
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联系电话:0577-85559092
温州瑞平苍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