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交投集团金丽温东延线公司皮卡车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 来源:高投公司 时间:2019-10-21

 
  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鸿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皮卡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YPM-19100820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皮卡车采购,招标内容及要求如下:

招标内容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皮卡车采购

8

104

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购领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自主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尽早注册,客服电话:400-881-7190),报名成功后,将书面报名资料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报名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休息日除外);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未报名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代理组织机构可不予受理、答复)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路世贸中心大厦3405室财务室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2日09时30分整。
  六、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公共资源交易受理区)。
  七、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2日09时30分整。
  八、开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1日17时00分。
  户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账号:715000120196666999
  开户行:温州银行鹿城支行
  投标人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两份和“政采云”平台报名成功后的界面截图(内容含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截止时间等)并加盖投标人有效公章,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中心资金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
  十、其他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1.2、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路世贸中心大厦3405室书面质疑受理人:包先生,联系电话:18072192599。
  6、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联系电话:0577-85559092
  7、招标人:温州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有限公司,联系人:魏工   电话:0577-88759016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鸿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路世贸中心大厦3405室。
  联系人:包先生电话:18072192599 0577-88860205
 
 
 
 
 
 
温州市交投集团金丽温东延线公司皮卡车采购项目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鸿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温州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有限公司皮卡车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将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19年10月28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路世贸中心大厦3405室,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88860205,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337526831@qq.com。
  联系人:包先生  联系电话:18072192599。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温州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有限公司
浙江鸿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