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交投集团沈海公司清障车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 来源:沈海公司 时间:2019-10-12

 
  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清障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WZJT2019031XE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清障车采购,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招标内容及要求如下: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标段一

大拖清障车

3

216

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标段二

平板清障车

4

12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或针对本项目唯一指定授权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项目授权函);
  3、截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购领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http://www.zjzfcg.gov.cn/)上自主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尽早注册,客服电话:400-881-7190),报名成功后,须将书面报名资料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报名开始时间:2019年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30,法定休息日除外);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1月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康源路123号(新城大厦15楼D-E)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 1日14时30分整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日14时30分整
  六、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收标区(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
  七、开标时间:2019年 11月1日14时30分整
  八、开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标段一:人民币贰万元整;标段二: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1日17时00分
  户名: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账号:715000120196666999
  开户行:温州银行鹿城支行
  投标人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复印件两份和“政采云”平台报名成功后的界面截图(内容含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金额等)并加盖投标人有效公章,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中心资金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
  十、其他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1.2、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4、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投标报名申请表(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1.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采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康源路123号(新城大厦15楼D-E)  书面质疑受理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968822322。
  6、采购监督部门:温州市国资委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7-88901178
  7、招标人: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587720536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康源路123号(新城大厦15楼D-E)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357715100
 
 
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2日
 
温州市交投集团沈海公司清障车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清障车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将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19年10月18日上午10: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道康源路123号(新城大厦15楼D-E),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85551235,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393627846@qq.com。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357715100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温州德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