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投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关于皮卡车(三辆)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19-04-29

   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受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皮卡车(三辆)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ZJ-19861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皮卡车(三辆)所需的车辆为双排汽油两驱,数量为3辆(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本项目预算金额39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对投标人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购领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黎明路机械大厦804室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410号大诚商厦C座三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410号大诚商厦C座三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密封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十一、其他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 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授权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的潜在投标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初验,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任何潜在投标人都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黎明路机械大厦804室,联系人:易先生,联系电话:15305718087。
  4、采购监督: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联系电话:0577-85559092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410号大诚商厦C座
  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577-8810968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 址:温州市黎明路机械大厦8楼。
  联系人:易先生 电话:15305718087
  邮箱:517411407@qq.com
 
市交投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关于皮卡车(三辆)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就皮卡车(三辆)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分散采购。现将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投标人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人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2019年5月5日下午17: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黎明路机械大厦804室,或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17411407@qq.com,并同时将该原件书面寄至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15305718087。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本项目招标文件
 
                                  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