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关于温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公示
关于温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公示
2017 年 9 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 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我公司开展了温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我公司自行监测并完成《温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委托温州市海滨水政水保咨询有限公司完成了《温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于2018年1月18日在项目区现场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温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监测单位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温州市海滨水政水保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乐清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施工单位温州市瓯海建筑工程公司、浙江绿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验收组认为,温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温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温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 温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777778545
温州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