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市交通投资集团关于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平板拖车、轮胎车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资产经营管理部
时间:2017-09-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委托,就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平板拖车、轮胎车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国有企业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大拖清障施救车1辆,平板清障施救车1辆,轮胎抢修车2辆。包含车辆的设计、制造、运输及售后服务等。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相关部分。(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05万元,裸车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
3、供应商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4、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方式、网址及时间:
1、报名方式:CA证书网上自主报名(未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请尽快办理,咨询电话:0577-88151121、0577-88151215 )
2、报名网址:“http://ggzy.wzzbtb.com/wzcms/”
3、报名起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法定休息日除外);
4、供应商报名后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24小时之前(上班时间)与代理公司予以书面声明确认。报名后擅自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将其记入不良记录,并给与相应处罚。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日9时30分-11时30分,14时3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购买招标文件有效,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车站大道高联大厦7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5、购领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a、投标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b、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c、如为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代理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d、投标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或检察机关网上下载的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e、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上午09:30整;
六、投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收标区(一楼)(温州市民航路170号)
七、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0日上午09:30整;
八、开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收标区(一楼)(温州市民航路170号)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供应商使用CA证书网上报名完成后,根据系统分配的保证金子账号在开标截止前汇入投标保证金,在CA系统内自行打印凭证,以此作为投保保证金递交的凭证,且不再需要中心开据保证金收据。供应商投标保证金汇出账号如与原注册CA锁所填基本账户不一致,可能导致无法到账。跨行、跨区域汇款请预留充分时间以保证投标保证金能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国有企业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市国资委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处
联系电话:0577-88901178
采购单位: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085515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1号高联大厦7楼
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18857719197 传真:0577-88322036
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