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泽雅水库管理站原管理用房前国有土地续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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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2-27
位于瓯海区泽雅镇岙外村泽雅水库管理站原管理用房前的国有土地,续租给温州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驾驶员培训学校作为驾驶员培训基地使用。现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温国资委[2014]196号)的文件要求,将租赁事项公示如下:
1、基本情况:泽雅水库管理站原管理用房前的国有土地面积为3968.25平方米。
2、租赁期限:1年(2015年3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
3、资产租金:租金单价为2.1元/㎡·月,年租金为10万元,租金在签订《续租协议书》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所涉及的税费由出租方负责,其他一切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包括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等等。
现对上述资产进行租赁公示,如有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15年2月27日至2015年3月4日),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反映 (联系电话: 88085515) 。
温州市高速公路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