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金鳞花苑二幢二层营业房续租方案

作者: 来源: 时间:2014-01-22

 

温州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拟将鹿城区车站大道金鳞花苑二幢二层营业房续租给温州古今足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现将续租方案公示如下:

一、租赁资产情况

鹿城区车站大道金鳞花苑二幢二层营业房建筑面积347.21平方米,用途为商业。

标的

编号

坐落

地址

建筑面积(㎡)

用途

评估价

/·(人民币)

协商出租价元/·

(人民币)

年租金(元/年)

租期(年)

1

鹿城车站大道

347.21

商业

42

58

241656

3

二、资产招租依据

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租赁行为的意见》和《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

三、公示方式

该续租项目在市国资委、交投集团公司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租赁租期

租期为3年,租赁期满承租方需要续租的,应提前60天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出租方同意续租的,经重新评估基准租金标准并经续租公示后,没有异议的,再续签租赁协议。

五、租金确定和支付方式

首年租金为人民币241656元,租金应在签订续租协议后三日内付清;次年度租金提前半个月付清,租金总额以上年度租金为基数,逐年递增5%。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六、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

承租方需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应在签订《租赁协议书》后三日内付清,合同到期结清各项费用并解除租赁合同后无息退还。

七、其它费用

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等其他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八、其他事项

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的,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业务联系电话:88378786

业务监督电话:88330433

 

                                温州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