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珊溪水利枢纽水源保护宣传作品有奖征集活动的启事

作者:市水利局 来源: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12-05-23

    为了进一步宣传珊溪水利枢纽水源保护工作在温州经济社会发展、广大市民生产生活、珊溪库区生态建设及库区群众脱贫致富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和智慧,使水源保护宣传工作更贴进社会、贴进生活、贴进寻常百姓,特组织开展珊溪水利枢纽水源保护宣传作品有奖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

  本次有奖征集内容分为语言文字类、平面作品类、多媒体类作品三种。

  1、语言文字类作品:分为手机短信和标语口号两种,手机短信作品字数不多于60字;标语口号作品字数不多于20字。

  2、平面作品类(适用报纸、杂志、户外、互联网、宣传品、宣传单等公益宣传载体)。作品文件图片存储格式一般为jpg(或提供专业格式),不得低于300像素,CMYK、RGB格式各一份;文案和说明为DOC格式。

  3、多媒体作品类(适用电视、电台、户外、互联网等公益宣传载体,实景拍摄或FLASH等创意皆可),分音频和视频两种,作品时长最短不少于5秒,最长不超过30秒。

  二、作品要求

  1、参加征集的作品要具有原创性及独立的知识产权。

  2、作品要突出珊溪水源保护重点工作内容:人口统筹集聚(一二级水源保护区人口生态搬迁)、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水价中的水源保护费调整提高、库区上下游共同受益双赢战略、属地联合执法重建库区水体生态平衡等(详情可参阅温州水利网珊溪水源保护专栏)。

  3、作品要求语言简练,画面清晰,通俗易懂,便于传播,富有创意。

  三、活动程序

  1、征集阶段: 2012年5月20日起到2012年6月10日,接受作品报送。

  2、评选阶段:2012年6月11日至20日,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审,确定获奖的优秀作品及奖励等级。

  3、公示阶段:2012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对获奖作品统一公示。

  四、评选标准和奖励办法

  评选标准要求:

  1、导向:内容健康,主题鲜明,突出公益性。

  2、创意:新颖独特,内涵深刻,风格自然、体现水源保护特色。

  3、表达:凝练深刻,清晰准确,易认易记,说服力强。

  4、制作:策划精细,制作严谨,媒体语言运用得当。

  5、效果:综合效果好,富有时代特色,有较高的艺术性、观赏性。

  奖励办法:

  1、手机短信15条,其中一等奖3条,二等奖5条,三等奖7条。奖励标准: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100元。

  2、标语口号20条,其中一等奖3条,二等奖5条,三等奖12条。奖励标准:一等奖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100元。

  3、平面作品6幅,其中一等奖1幅,二等奖2幅,三等奖3幅。奖励标准: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4、多媒体音频作品6条,其中一等奖1条,二等奖2条,三等奖3条。奖励标准: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5、多媒体视频作品6条,其中一等奖1条,二等奖2条,三等奖3条。奖励标准: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

  五、注意事项

  1、参评作品不得在画面、语言或标版中显示制作人等信息。所有参评作品均须本人(本单位)创作,忌抄袭、冒名,否则取消参评资格,并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参评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评者自行负责。

  2、参评作品的磁带、光盘、稿件由主办方留存,请自行备份。获奖作品版权归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所有。录用作品用于公益性的宣传活动,不作商业用途。

  3、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参评创意和作品进行公正、公平、公开评选。获奖作品将在温州水利网站上公布,所有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

  4、参加征集作品可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wzhcby@163.com),或以光盘形式统一寄到:温州市黎明西路1号国贸大厦917室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综合处,邮编:325000,注明“珊溪水源保护有奖征集活动参评作品”。联系人:崔柏昱;联系电话:0577-88322943,QQ:93606493。

  5、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水源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温州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对本次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