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管中心召开绕北二期项目会计处理及发债公告相关事宜咨询会

作者:金文力 来源:集团财管中心 时间:2019-10-28

  10月28日,集团财管中心邀请集团年度审计合作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国建、公司债券商华融证券业务经理周舟共同商议绕北二期项目会计核算及发债公告事宜,会议由财管中心金震州主持。

  出于建设期特殊原因,绕北二期立项主体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其实际建设和运营主体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不一致,因此导致目前项目在会计核算上收入归集在集团本部而大项折旧与摊销、财务费用支出在沈海公司。为此,财管中心特邀相关专家对由此牵涉的相关问题进行咨询商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孙国建表示,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集团因客观原因的确存在一些无法完美反应本项目核算的困难,账务处理尊重客观事实,建议先行明确绕北二期项目核算主体,以便账务能大概率基于将来的情况同步跟进。

  在公司债发行公告方面,华融证券周经理表示,因项目涉及的有关问题都具有政策、文件支持,属于特殊时期的特殊困难,但收入成本要如实反映在报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