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中心申请仲裁 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作者:蔡万艺 来源:温州高速公路养护中心有限公司 时间:2017-01-05

 

    201713日下午,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拖欠养护中心的部分工程款及质保金仲裁申请在温州市仲裁委员会开庭。由于案情复杂,双方证据提供分歧意见较大,仲裁委员会要求双方开庭后10日内补充相关证据材料后,再择日裁定。

甬台温温州公司原是养护中心的养护合作单位,由于工区产权争议原因,自2011年始至2013年,拖欠养护中心各类养护工程款及质保金共计约1000万元。为早日催回欠款,养护中心多次与甬台温温州公司进行沟通,同时也通过多个途径进行协调,但该公司至今拖而不办。因此,养护中心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为争取早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于20168月向温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于9月份审查资料并受理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