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沈海公司贯彻落实国家营改增计价调整重大政策
近期,沈海公司积极学习理解国务院有关规范税制、实行结构性减税的战略部署精神,响应落实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重大政策要求。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6〕66号)要求,结合所辖高速公路基建大项目实际情况,沈海公司深刻研究营改增政策细则规定,制定合理措施,平稳解决营改增引起的工程计价调整冲击。
一是强化计价政策学习培训。组织财务、合同人员参加“营改增”政策专项培训,学习了解纳税人认定、征税税率、计税征收方法和定额计价调整规定等各项知识,并向财税部门、造价站等监管部门咨询具体操作方法,强化政策知识的培训效果和应用能力。
二是做好项目政策归属界定。按照“营改增”政策以2016年5月1日为分界线的原则,以施工许可、合同开工日期等为依据,对接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和财税部门,做好各高速建设项目套用政策的归属界定。
三是落实计价调整管理转变。针对营改增政策对公路工程原定额计价规则的重大改变,加强内部财务、合同造价人员的管理意识转变,因政策要求做好相应造价管理软件和新订施工合同计税规则的调整更新,并在实际资金操作支付中严格符合增值税缴纳政策的要求。
四是沟通衔接施工单位诉求。针对营改增计税政策对施工合同计价的调整影响,沈海公司及时与项目施工承包单位做好沟通衔接,及时办理施工许可,消弭施工单位的政策误解,共同对接财税、交通行业主管部门,界定项目征税政策与协商合同计价规则,平稳解决征税计价分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