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北二期顺利完成相关行政村征地补偿补充说明备案工作

作者:林献锋 来源:沈海公司 时间:2015-11-26

        乐清市人民政府在绕北二期工程土地征收进程中颁布了《关于调整个别地类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乐政发〔2014〕38号)。该文件第三条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土地征收方案未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按照调整后补偿标准执行。根据文件精神,本项目有18个行政村需进行征地补偿费调整,且要逐个出具征地补偿补充说明,并由村双委签字盖章后送国土局备案。

        为落实文件精神,乐清高速办与沿线乡镇政策处理工作组、乐清市征地事务所紧密合作,经过多次沟通,反复核实,并由村集体再次确认,确保了征地补偿费调整后数据的准确性,切实维护了沿线村集体和群众的切身利益。由于本次涉及征地补偿费调整的行政村有18个,且个别村对本次补充说明的出具存在抵触心理,为此,乐清高速办提前与沿线乡镇做好沟通,为宣传解释工作做好合理安排。通过多方协调,最终顺利完成了补充说明的签字盖章工作。

       据悉,乐清高速办已将本项目的征地补偿补充说明收集汇总后送达乐清市国土局,为主线用地获批后的土地交付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