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南塘至黄华段工程第一、二合同段临时用地取得批复

作者:郑世琦 来源:温州市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时间:2014-09-16

    继本项目第四合同段临时用地取得批复后,本项目第一合同段和第二合同段分别于9月9日和9月11日取得乐清国土局同意使用临时用地的批复。第一合同段临时用地位于虹桥镇里一村,占地面积2.3573公顷;第二合同段临时用地位于虹桥镇娄蒲村,占地面积2.6194公顷。
 
    在第一合同段和第二合同段临时用地报批的过程中,高投公司、乐清高速办、各相关街道和项目公司秉着“因地制宜,合理选址,避让耕地,规范流程”的指导理念,相互配合,协调工作,审批材料通过 “三场一地”的规模论证、复垦方案的评审、复垦保证金的落实以及尽量避免占用耕地等相关审批手续后,经国土部门和农业部门的审核同意,取得批复。
 
    截止目前,本项目四个合同段已有三个标段取得临时用地批复,第三合同段材料已报至国土局进行审批。
 
    本次第一、二合同段临时用地的同意使用,向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南塘至黄华段工程建设工作迈出稳定坚实的一步,为工程前期工作夯实了基础,对加快推进本项目工程前期工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