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公司管理的七都段E地块公开招租成功

作者:赵方森 来源:温州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时间:2012-05-30

   5月29日上午,黄溢涌董事长与承租方王东平、邱招平两位股东代表正式签订温州大桥七都段E地块闲置土地租赁协议。温州市中信公证处派公证员现场公证。至此,温州大桥七都段E地块公开招租任务圆满完成。

 

   温州大桥七都段E地块坐落在鹿城区七都街道吟洲村,土地证是温国用(2012)第1—261089号,土地用途是商服用地,面积为26561.77 m2

 

   按照集团《关于将集团内部企业储备地块全权委托土地开发公司经营管理的通知》(温交投[2012]30号)的文件精神,土地开发公司接管后,依照《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市国资委、集团网站对温州大桥E地块租赁权刊登招租方案,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为了广泛征集承租人,土地开发公司又在温州商报登招租公告。

 

    截止公告期结束之日,只产生一位承租人。根据交投集团国有资产租赁办法规定,自动转入协议出租程序。该地块,由温州天平房地产估价所有限公司评估,每平方米月租金为3.6元。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承租方将该地块作为驾驶培训基地,四周围墙由承租方建设,租期为6年(其中包含建设期1年),租赁面积按实际可使用面积计算。租金起步单价标准为人民币3.65 元/㎡·月,月租金为人民币94152元,年租金为人民币1129826元。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副经理林保定、监察监事审计室郭鹏程,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土地开发公司总经理钟振欧、副总经理黄晟华,各处室相关人员,以及承租方王东平、邱招平等共同出席了公开招租协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