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监理公司安全管理提出九项措施

作者:王治安 来源:温州市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时间:2012-03-26

为最大限度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提高监理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监理人员行为, 2012年3月16——26日,由公司质监部、检测公司、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各监理办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对施工工地特种设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高空作业、临边防护、新进场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方面进行检查。经过十天的仔细检查,监理公司质监部共下达整改通知单16份,发现安全隐患35余处,已责令存在隐患监理办及时整改,并对各施工工地强调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针对监理办以及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监理公司对接下来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九项监管措施:1、要求各监理办认真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及各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2、严格履行《浙江省公路水运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3、进一步规范统一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台账;4、要求各监理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5、结合本项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要求各监理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自查工作;6、严格执行特种设备进场报验管理制度;7、严查从业人员进场三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8、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制度;9、落实各级监理安全职责分工。

下一步,监理公司将组织开展隐患复查,对于限期未整改隐患的监理办将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