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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安全专项方案编制
预防施工安全事故——绕西南四标组织召开屏山隧道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为加强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及审查工作,预防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浙江省公路水运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11月9日屏山隧道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在绕西南四标项目部会议室召开。
绕西南四标项目部邀请了五名具有相关专业资格及相关经验的专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组成专家组。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等相关单位(不以专家身份)参加了论证会。在论证会召开3天前,施工单位已将屏山隧道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资料,送达专家组成员及参加论证会相关单位部门。
专家论证会主要论证了屏山隧道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安全控制措施是否可行;专项方案计算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具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等。
会上,专家组形成了书面论证审查意见。论证会还特别邀请了温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总工程师王光达、安全监督科长陶春胜、副科长周琪等参加了会议。
会后,质监局领导强调指出,施工单位要根据专家的书面论证审查意见对专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完善后的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再报建设单位审批;专项方案实施前,施工单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当对相关施工技术、安全管理及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指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