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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温州市属国有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经反复论证、多次修改,近日,市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先后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温州市属国有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即将印发全市实施。
《温州市属国有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由市国资委牵头,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2007年年末开始编写,期间几易其稿,最终于2008年年底定稿送市委市政府审议,并获通过。根据该《计划》,到2011年,我市市属经营性国有总资产达要到75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5%,保值增值率年均达到5%以上;全市80%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到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一般竞争性行业中不占竞争优势的国有资本逐步退出;市属国有企业逐步推行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造,改制面达85%以上。《计划》要求到2011年,我市基本形成国有资本有序流动的体制机制,实现国有资本向基础产业、优势产业、优势企业集中;基本形成国有资本、民营资本等共融共进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新格局,实现企业产权多元化和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化;基本形成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实现国有资产监管的专门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计划》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三年我市国有经济调整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总体目标:即认真做好发展、提升、稳定三篇文章,坚持实事求是,分轻重缓急逐步解决国企遗留问题;规范国有企业运行,进一步理顺产权关系;调整优化结构布局,充分运用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两个手段,实现国有资本向改善区域发展环境的基础性领域、保障群众需求的国计民生领域、支撑长远发展的先导领域集中,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在关键领域的控制力、带动力和影响力,对不占优势的一般性竞争领域要逐步退出;加快国企整合重组,着力培育5个资产规模在50亿元以上的大企业大集团,构建具有较强能力的投融资平台;加强国资监管,进一步明确国资委出资人的监管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责任,不断完善产权管理、财务管理和投资担保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更好地实现管人、管事、管财相统一。
为此,今后三年,我市将逐步推进包括交通建设、港口开发、能源、水利、城建等五大基础产业类国企板块的重组整合,组建包括工业、商贸等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公司,培育交通运输、农副产品等民生保障类和产业投资、旅游开发等先导类产业板块,重点打造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构建具有较强能力的投融资平台。(王可训)
(摘自《温州国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