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商报:我市诞生首个完全按照《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改造的有限责

作者: 来源:温州商报 时间:2008-10-10

⊙商报记者 施世潮 通讯员  朱枫 徐黎州
  
        近日,我市国有企业改制取得了重要进展。9月3日,温州市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高投公司”)召开2007年股东会并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营班子,这也是市国资委成立以来,我市诞生的首个完全按照《公司法》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改造的有限责任公司。
        据了解,在已划归市国资委的国有企业中,去年实现利润总额超千万元的企业有16户。市国资委主任蔡永进称,温州的国有企业无论是在港口、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产业,还是公交、水务、煤气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都处于支柱地位,对整个温州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由于历史原因,国有企业以往在管理中存在政企不分、权属不清、管理不顺的现象。成立于2000年8月的“市高投公司”也不例外,该公司当时由温州市政府本级和乐清市、永嘉县、瓯海区、瑞安市、平阳县、苍南县等7个单位出资组建。在管理模式上,采取内外两种形式管理,即在企业注册时,由原主管局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内部采取股份制,股东通过协议履行出资责任。
        2006年新《公司法》颁布后,市国资委把“市高投公司”的市本级股权划转给温州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为该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目前,该公司的股东单位共有8家:温州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瑞安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乐清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永嘉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温州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苍南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平阳县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温州市瓯海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有关人士称,“市高投公司”的成功运作,对我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政府投资项目公司组建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有重要的借鉴意义。